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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婴幼儿家长及孕产妇的爱心告知

对婴幼儿家长及孕产妇的爱心告知

2023-01-04 

  为充分守护孕产妇及婴幼儿健康,方便及时咨询、快速就诊,我院根据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部署,现将有关防护要点及咨询求助方式等事项告知如下:


一、通用健康防护

  1、外出或到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,到医疗保健机构就诊时佩戴N95口罩。

  2、少串门、少聚集、尽量避免去密闭空间,居家或在办公室时经常通风,保持空气流通。

  3、掌握正确洗手方法,外出返家认真洗手,尽量避免随意触碰眼耳口鼻。

  4、规律作息、饮食均衡、充足睡眠、适度运动,保持心情愉悦。

  5、做好健康监测和日常防护,有高血压、糖尿病等基础病的孕产妇加强自身监测;做好儿童居家的健康监测和日常防护。


二、感染新冠病毒后应对措施

  孕产妇:

  1、感染新冠病毒后,轻症者可居家隔离,充足休息和对症处理,每日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,保持心理健康。

  2、孕妇感染者如出现头痛、头晕、心慌、憋气等症状,或出现腹痛、阴道出血或流液、胎动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就医。

  3、哺乳期母亲如感染,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。若母亲体温超过38℃,应咨询相关专业医生决定是否继续哺乳。

  婴幼儿:

  1、婴幼儿感染新冠病毒后,轻症者可居家隔离,充足休息和对症处理,每日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。

  2、婴幼儿轻症感染者,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口服药物治疗;3个月以下的婴儿出现发热等症状,建议及时就医。

  3、婴幼儿出现高热、气促、拒食、嗜睡、持续腹泻或呕吐等症状应尽快就医。


三、咨询求助方式

  如果您有任何健康方面的问题,请拨打我院24 小时咨询电话:0516-96120。


编辑:葛馨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