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州市中心医院门诊预交金退费通知

时间:2025-10-20阅读量:100 次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,为减轻患者就诊负担,提升就医体验,我院已于25年3月31日开始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,并逐步开展存量门诊预交金清退工作。为加快清退进度,我院于近期开展集中清退工作。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退费范围

凡在我院通过就诊卡(医保卡)办理过门诊预交金充值业务,且门诊预交金账户仍有余额的患者。

二、退费期限

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。

三、所需材料

1.患者本人办理:患者本人的身份证、医保卡、就诊卡原件。

2.委托代办:患者本人的身份证、医保卡、就诊卡原件,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)。

四、办理地点与时间

专用窗口:

中心医院本部2号楼一楼大厅服务台门诊预交金退费专用窗口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)。咨询电话:0516-83956331(时间同上)。

其他时间本部、新城、儿童诊疗中心门诊人工收费窗口均可办理。

五、退款步骤

携带相关证件前往人工窗口,提出门诊预交金退费申请,出示相关证件。工作人员审核患者(及代办人)材料,确认身份信息、门诊预交金情况,审核无误后,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进行退费操作,将门诊预交金退还给患者。

六、特别注意事项

请注意下列情形不属于门诊预交金:

1.门急诊预约挂号时,患者预交的诊查费;

2.口腔正畸、血液透析、康复理疗、中医治疗、放疗、化疗、产检、儿童保健等按照疗程或阶段进行多次检查或治疗,一次性预交的资金;

3.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等情形预交的资金;

4.实施日间手术、门诊手术、急诊手术前,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;

5.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,患者预交的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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