诊察费“未诊即退”通知

时间:2025-12-13阅读量:100 次

为减轻患者就诊负担,切实提升就医体验,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流程,根据价格和医保相关法律法规,我院于近期开展诊察费“未诊即退”工作,构建“线上退费为常态,线下办理为补充”的模式。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退费范围

患者挂号缴费完成后,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未发生任何实际医疗服务的予以退费:

1、预约挂号后未取号、取号后未就诊的;

2、因操作失误导致错挂、重复挂号的;

3、因医院原因出现停诊、系统故障等情形,导致患者无法按时就诊的;

4、符合医院内部管理规定的其他可退诊察费情形。

二、所需材料

1、患者本人办理

需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、医保卡、就诊卡或电子医保凭证。

2、委托代办

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及患者本人身份证、医保卡、就诊卡或电子医保凭证。

三、办理地点与时间

1、专用窗口:

中心医院本部2号楼一楼大厅服务台门诊专用退费窗口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)。

2、人工窗口:

其他时间可在各人工窗口进行办理。

四、退款流程

1、由患者线下发起的诊察费退费

患者(近亲属或者被委托人)凭有效凭证,向任一收费窗口或者指定诊察费退费窗口提出申请。工作人员审核患者及代办人材料,确认身份信息,审核无误后,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进行退费操作。现金支付的,当场退还;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行卡支付的,通过原支付路径退还;医保基金支付的,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按规程办理诊察费退费手续,退回基金账户。

2、由患者线上发起的诊察费退费

提供线上挂号(医院 APP、 微信公众号)同步开通线上诊察费“未诊即退”功能。接到诊察费退费申请后,系统自动审核,符合诊察费退费情形的,资金快速原路退还,实现“一键退费”。

3、医院发起的诊察费退费

针对过期号源,就诊当天未就诊(未形成门诊病历)且未主动退费的,通过原支付路径返还费用;现金缴费的,医院将推送线下诊察费退费通知。

2025.12.1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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